組織架構

本校實驗動物中心設置辦法 (附錄一) 已於1998年2月11日,經教育部 (87) 高 (三) 字第87006814號函通過。在本校行政架構上,實驗動物中心不屬於任何院、所,依動物保護法,本中心由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督導(如圖1)。


圖1. 實驗動物中心於本校之組織架構

        實驗動物中心設主任以及代養、繁殖與獸醫3組,目前人員10名,含主任 (由醫學系生理學科教授兼任)、組長2人、技術員7人與約聘員人員1人。同仁的在職訓練仍以共同修訂標準操作程序 (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) 的方式為主,藉修訂過程使工作說、做、寫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