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於108年2月1日前提交「107年度動物實驗申請人實際應用動物調查表」

  1. 依農委會「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辦法」第3條辦理。
  2. 凡動物實驗計畫執行期間涵蓋107年1月至12月者,務請於108年2月1日前提交「107年度動物實驗申請人實際應用動物調查表」,逾時未回填者,將暫停計畫主持人所有動物實驗計畫之執行。
  3. 請依實際狀況確實提報,所提報之數據請自107年1月累計至12月。
  4. 收件方式:回傳含簽名之word或PDF檔至連絡人信箱wangcy@mail.tcu.edu.tw
  5. 連絡電話:分機1750-555

注意事項 (必讀)

  1. 請回含簽名之word或PDF檔,檔名為: IACUC流水號-主持人姓名。
  2. (請注意一個IACUC流水號填寫一個檔案)
  3. 關於死亡或安樂死方法之選項,若有填寫自然死亡或實驗中死亡請確認數目是否合乎常態。 自然死亡:係指照護管理中死亡。 實驗死亡:係指實驗操作中死亡。 死亡或安樂死方法,應與該動物實驗計畫相符。
  4. 若計畫已執行,但在107年1月-12月整年無使用動物,仍須回填此調查表。
  5. 使用數量、死亡數量、存活數量,請確認是否正確(使用數量-死亡數量=存活數量)。
  6. 委託單位:請填寫委託計畫單位名稱,非校內不同實驗室合作 (例如:與廠商合作之計畫、與校外單位合作之計畫),勿填寫動物中心與科技部。
分類: 常態性公告。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