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進實驗室人員管控說明

依IACUC第37次會議決議,針對新進實驗室人員(含高中生與新進的大學部學生/研究生)可能接觸實驗動物的規則,說明如下::

短期觀摩/操作實驗:

  1. 地點:老師個人實驗室
    原則:可不須提報IACUC進行動物實驗計畫的人員變更。
  2. 地點:動物中心
    原則:需具門禁資格的人員帶領才可進出,且該實驗室負責人需提供進出人員名單給動物中心,以利進行人員的管控。

  3. 確定參與動物實驗計畫:
    若大學部學生或研究生確定參與動物實驗計畫,請依規定事先提出動物實驗計畫之人員變動 (隨到隨審),通過核可後,再行申請動物中心的門禁。 

備註:依動物保護法之規定:高中生不能從事課綱規定以外的動物實驗。

 

分類: 常態性公告。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