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修正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

主旨:修正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並自中華民國一
百十四年十二月八日生效。
依據: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。

詳細內容,敬請參閱左列行政院公告內容。

行政院公告(114年12月4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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