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單位實驗動物擬使用置於本中心之儀器設備,請配合相關規則

各位研究人員:
為提升儀器設備使用率,發揮其最大效益,本中心接受校外單位實驗動物申請至本中心使用研究儀器設備。但為維持本中心實驗動物健康品質,現階段申請仍限於當日使用(不進行動物代養),煩請各位配合。詳細運作規則與申請表單已放置於表單下載區。

規則簡述如下:

  1. 校外單位實驗動物進入本中心使用儀器設備,須事前提出申請並完成審核。申請資料須於動物預定抵達日前1週送件,並於3個工作日前完成審核,未完成審核不得進入中心。
  2. 擬使用之儀器設備請與權責單位聯繫。
  3. 申請文件包含:
    TCU校外單位實驗動物當日進出申請表
    儀器申請使用/借用之證明
    一年內動物健康監測報告
    IACUC核可文件
  4. 動物運輸須符合生物安全規範,運輸籠須具濾紙透氣上蓋並完整密封,不符規定者本中心得拒收。
  5. 動物僅限於申請當日進出,進出時間為工作日08:30–11:30、13:30–17:00。動物進出時,儀器操作人員應在場共同檢視動物是否與申請單相符。
  6. 僅接受儀器檢測相關之基礎技術操作(如麻醉、採血、注射等),禁止進行高侵入性實驗及委託犧牲動物。
  7. 長期使用儀器之動物,須為經本校或花蓮慈濟醫院IACUC核准,且飼養於本中心之實驗動物。

服務聯絡窗口:
陳律平組長
03-8565301 分機11750轉533
adrian@mail2.tcu.edu.tw

動物實驗計畫諮詢聯絡窗口:
王智源組長
03-8565301 分機11750轉555
wangcy@mail2.tc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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